关于保函的法律效力,海牙规则和维斯比规则都没有作出规定,考虑到保函在海运业务中的实际意义和保护无辜的第三方的需要,汉堡规则次就保函的效力问题作出了明确的规定,保函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协议,不得对抗第三方,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的保函,只是在无欺骗第三方意图时才有效;如发现有意欺骗第三方,则承运人在赔偿第三方时不得享受责任限制,且保函也无效。
维修保函:是指应承包方(申请人)的请求,向工程业主(受益人)保证,在工程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,承包方(申请人)又不能维修时,由银行按担保函规定金额赔付工程业主。该款项通常为合同价款的5%-10%。
投标保函,一般是指银行投标保函,指在投标时,由投标人向招标人提交的,一般是和投标文件一起提交,由银行信用担保,保证投标人不提前撤回投标、中标后及时签定合同及缴纳履约保证金、不擅自修改条款、及不得提高中标价格等等的银行承诺函。
一般在银行投标保函中会包含以下内容:招标企业名称、招标项目全称、被保证人全称、担保金额、担保内容、违约赔偿方式等。招标人以获取投标保函的原件为终确认。如投标人违反约定,则由银行直接向招标人赔付。